税务登记证,指的是在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纳税义务发生地的行政主管税务机关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颁发的税务登记凭证,公司如若想要注销此证,那么需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被依法终止了纳税义务的;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更改税务登记机关的;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了纳税义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办理注销之前,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部门/机关批准或被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以内,先向原税务登记的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手续注销;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或者办理变更住所、经营地点变动之前,向原税务登记的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并且同时向迁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开业;
(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一)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纳税清算之时,应当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报表》标准是一式三份,填写内容如下: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
(二)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所发放的有关纳税材料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的资料。除了个体户、定额户以外的纳税人,持着征收所签署意见之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
(三)纳税人经过稽查所稽核检查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文件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
(四)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证明之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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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及程序
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
企业类: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个体类: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7、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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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包头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此类注销申请简化手续包括:若营业执照遗失的,经营者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便无需在纸媒上登遗失公告;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便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除此以外,经营者还可选择现场申请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切实简化注销流程。
2、个体工商户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登记机关实行依职能注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并确定难以恢复经营的;连续两年及以上不进行工商年报且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但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此类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还能办理准予恢复经营申请,审核通过后,便恢复为存活状态。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简易注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规定》明确规定,若个体户没有被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或不属于在2016年12月1日实行“两证整合”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都可申请简易注销。 办理简易注销时,需提供这些资料:
1、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在签字确认;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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