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又出了新的政策了,新政策将在明年1月份的时候实施的,有不少的企业人士加入到公司注销的浪潮中来,不过对于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要怎么去操作呢?这就令不少业主犯难了,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详细的讲讲。
社保又出了新的政策了,新政策将在明年1月份的时候实施的,有不少的企业人士加入到公司注销的浪潮中来,不过对于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要怎么去操作呢?这就令不少业主犯难了,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详细的讲讲。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办理时限要知道!
(一)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二)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初工商税务变更还未完成后果自负!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多证合一”相继实施需要说明今年12月31日为最后期限。然市场上依然存在部分纳税人未完成变更一旦超过了最后期限将会被强制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营业执照变更主体包含:除个体户外基乎所有的企业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代理记账小慧要提醒各位纳税人,在变更营业执照的同时不要忘记办理税务变更。
税号的变更会导致税控盘中原有资料丢失为了安全起见建议纳税人在进行税号变更前将税控盘中的资料导出进行备份。
变更流程
1.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纳税人企业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依据工商部门要求填写表格。等待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并对之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交进行缴销处理。
2.税务登记号变更
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为方便起见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3. 变更发行税控设备
4. 变更银行信息
银行账号的开设需要登记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在税务登记号完成变更之后自然而然需要去银行重新登记账务与银行重新签订税务扣款协议即“税银联网三方协议”
5.一证通更换服务商
倘若申报系统中挂有UK或者U盾的变更后也要及时找当地服务商变更信息如果申报不需要其他设备直接登录办税平台的办理后可以登陆测试一下是否能够登陆成功否则需要立即与相关的服务单位联系。
6.“发票专用章”重新刻制
税务登记证号发生变化后发票的专用章也需申请重新刻制。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公司章中含有税号的在税号出现变化后都需重新刻印。
7.其它与税号相关的事项变更
该项需要根据企业纳税人自身情况进行变更。
工商变更最后期限即将来临还未完成变更的纳税人企业还在观望吗?
初级会计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一个问题:个体工商户每月是否可扣除一个基本标准3500元?是的。其依据可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第一点: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第二个问题:还能再扣除管理费用等费用成本?可以。其依据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中的相关条款。
第三个问题:个体工商户雇佣的从业人员的工资可以再扣除吗?可以。其依据同第一个问题(国税发[1997]43号)中的第二点: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第四个问题。广告费用可以在3500元以外再扣除吗?可按销售额比例扣除。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5号)第四点: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个问题:业务费用否再扣除。同个体户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费用也可再扣除。
另外关于附加减除费用说明。《个人所得税法》中所税的附加减除费用是适用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金、薪金收入的扣除内容,不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的。
还有不明之处可以再联系。
愿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个体工商户个税计算基数 = 应纳所得额 – 3500 – 1300
扣除了这个3500元的标准以后 我还能再扣除管理费用等费用成本吗?
不能。管理费用等已经计入每月定额扣除的1300元了。
所雇佣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以及发生的广告费用业务费用可以在3500元以外再扣除吗?
可以。这些费用是你的成本,可以从收入中直接扣除。追问
应纳所得额就是说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等其他收入总额-3500-1300-从业人员的工资及广告业务费用等
是这样吗?
还有我想问一下附加减除费用包括拿一些 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减除 可是为什么初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基础中一点都未提及呢?
问题有点多 不好意思啊追答
建议你看看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那里说的很明确。
附加减除费用是新个税里新增内容,书里的东东赶不上变化。3500是生计费,也就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费用。这是对老板的要求。先不得扣除老板的工
资,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生计费3500*12;其他雇员按照正常工资薪酬处理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按实际营业额扣除3500征收,不扣除其他费用
今天关于税务局完税流程,税务相关流程的相关资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更多关于财税筹划的资讯请关注白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