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增值税发票丢失的问题。当出现不幸丢失的情况不用慌张需要冷静下来。找准正确的方法避免带来更大的损失。针对普通发票的处理方法相对比较简单。只需要在发票丢失当天进行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且可以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提供发票挂失报告表和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再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以下几招教你挽回损失。
第一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增值税发票的丢失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一般都是按照国家税务的规定说明当发生丢失情况应该书面形式报告税务机关。如果是擅自损毁的话还需要处罚一定的金额没收违法所得。作为开票方需要根据一些地域性的区别来进行处理开票方收到发票单位取得的发票联复印件可以加盖公章注明以原件相符的原始票据入账。需要提交证明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注好发票的日期、内容、价格、数量等等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后的合法凭证。
第二增值税发票丢失后果很严重相关机关对丢失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所以一定要重视增值税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内容准确的选择征收率。注意填写报表写清楚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并且还可以根据缴纳情况来证明。
第三通常情况下在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上一般纳税人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利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来留存。并且还可以用专用票来抵扣记账的凭证。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而带来的风险要引起重视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范围应该要取得原开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注明来源金额和内容并且可以确定:如果是针对一些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需要当事人写出具体的情况。
综上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相应的成本就需要企业所得税里面去扣除丢失对后续的记账和核算都会比较麻烦。所以一定要对丢失的发票进行及时登报税务报备。上述所讲的解救措施有了详细的解析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参考。
增值税发票免认证,操作不当也有风险!
增值税发票免认证,操作不当也有风险!从12月1日开始,纳税信用C级的一般纳税人继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一般纳税人之后,也纳入了取消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的范围;此外,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营改增纳税人,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也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这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改为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增值税发票信息需注意正确操作。
政策规定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公告)规定,将纳税人确认当月用于抵扣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最后时限,由当月最后1日延长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日。2016年8月底,税务总局又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从9月1日开始,纳税人每日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将选择确认抵扣发票信息的时限延长至申报之日,32号公告第一条同时废止。
纳税人容易将57号公告中的规定理解为可以将次月申报之日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都确认为上月的进项税额。例如,某符合条件的纳税人10月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后又收到销售方11月6日和8日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理解为在11月14日办理10月的纳税申报时,可以将该7份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均作为受票方10月的进项税税额申报抵扣。
如何正确理解确认发票信息时限的新规,特别是次月申报时所确认抵扣的发票,究竟是开具日期截止至上月底的发票,还是可以将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日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一起作为上月(申报税款的所属月份)的待抵扣发票?
本文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在所有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前都要进行抵扣凭证扫描认证时,规定在月底(当月最后1日)前必须办理完成待抵扣凭证的认证手续,然后在次月申报期申报抵扣。对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抵扣的发票取消扫描认证后,改为自行在系统中勾选、确认待抵扣发票信息,但办理确认手续的时限仍然为当月最后一日,然后在次月申报期申报抵扣。9月1日开始,又将确认待抵扣发票信息的最长时限从次月申报期截止前2日,延续至申报期截止日。
上述变化中,虽然认证方式或确认时间变化了,但可抵扣的发票对象未变。根据“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原理,所能勾选认证、确认抵扣信息的用于抵扣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发票开具日期截止到当月(相对于申报期来说是上月)最后1日的专用发票。因此,不能将在次月确认抵扣发票信息之日前取得的,开票日期为次月的抵扣发票,并入当月的待抵扣发票一并进行勾选、确认。并且系统也对此作出了限制。
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要及时处理好勾选认证、确认抵扣与纳税申报的关系,对于已确定勾选认证并抵扣的待抵扣发票,要及时确认抵扣和进行纳税申报。因为,一旦完成申报或者至征期结束时仍未完成申报的,系统会自动回退该企业之前已勾选但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此外,虽然选择确认平台已经与征管系统(非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结果实现了对接,“勾选认证”数据已经优化为实时同步,但扫描认证数据仍是按天同步,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尤其是既有勾选认证又有扫描认证的,最迟应在申报期截止前一日完成勾选认证和确认抵扣。
营改增纳税人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或登录相关国税机关的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网页,查询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关注是否属于取消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的范围内的纳税人。
增值税发票认证如何进行
众所周知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程序。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进行认证呢?接下来杭州代理记账公司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接受货物或劳务方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当地税务机关去审核确认其有效性的过程。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企业进项抵扣销项的依据。如今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方式也不断丰富。杭州代理记账公司在本文中将对主要增值税发票认证方式进行简要说明。
当前我国增值税发票认证可以通过线下与线上两种途径来进行。线下增值税发票认证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即杭州税务局进行认证。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扫描仪上扫描通过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随后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则自动将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增值税发票线上认证则采用网上认证的方式来进行。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采取如下操作方法:(1)登陆相关网站。找到开具这张发票的国家税务局网站通过CA证书登陆后点击“发票认证”界面在该界面进行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2)扫描发票文本。登陆国税局网站并且点击“网上认证”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手工录入待认证发票随后进行发票文件上传以便进行认证。在上传增值税发票文本成功以后系统就会对其进行及时比对。必对结果一旦出现就会看到认证结果包括内容以及真伪。
在这里杭州代理记账公司友情提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都需要进行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存在着不需要认证的情况。即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进行认证。同时企业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需要认证。
当前伴随着杭州代理记账行业的日益规范发展专业杭州代理记账公司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服务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寻求正规杭州代理记账公司(如杭州公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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