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3万以下的个体户免收所有税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内容,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0月11日发布的2014年第57号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扩展资料: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
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白云
2014年9月17日,国务院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关税。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等三类对象。
自2014年10月1日起,个体户定额低于3万的,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7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你要先办理小型微利企业备案后才可以享受白云网编辑推荐个体户是2W以下免收吧亲,只要是个体户满足这个条件都是可以的
谢谢采纳~一般开店的都可以免税,搞个加工厂之类的都是税务直接定税的,不是你想免就能免的
国家税务局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个体户的资金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你应该注意两个最基本要点:一是税务机关是否责令你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二是你是否提供了纳税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您的表述,税务机关对贵公司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相关问题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1.适用对象。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也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前提条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二是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之内。
3.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二是查封、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4.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1)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5.对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制约。(1)必须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适用对象只能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4)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5)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6)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您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白云网编辑推荐
国家税务局主要做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白云网编辑推荐
今天关于国家规定3万以下的个体户免收所有税务是什么时候实施的相关资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更多关于财税筹划的资讯请关注白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