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多项税收政策出新规。个人所得税的上缴关乎纳税人切身利益9月1日起个税除纳税号识别到人后规定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采集员工手机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要求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金税三期升级工作是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实施的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表时要采集员工有效手机号码。
此次采集纳税人有效手机号码工作是为了加强纳税服务质量一方面维护纳税人权益防止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被不法分子虚假冒用;另一方面为了下阶段开展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可以点对点推送相关信息以保护纳税人的隐私。
此次纳税人手机号码采集可以于10月个税申报前按要求完成人员信息填写具体采集工作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详细咨询。
个税号码采集方式
一、通过导入工具进行批量修改
1、在【人员登记】中点击【导出】按钮根据需要选择状态后点击【确认】;
2、在导出的EXCEL人员信息表中对【联系电话】列进行补充或修改;
3、在【人员登记】中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已修改保存的EXCEL人员信息表完成导入。人员信息数据将根据表单批量更新修改。
二、人工修改录入
1、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选择【人员登记】;
2、选择需要修改的员工信息点击【修改】按钮;
3、将【联系电话】如实、准确的填写完整点击【保存】完成操作。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纳税人对国家的义务财务工作者们在10月 个税申报前一定要记得帮大家采集手机号码。
重拳出击,财务代理行业乱象丛生,做账报税别这样
重拳出击,财务代理行业乱象丛生,做账报税别这样
做账报税?
不用了吧,我公司才刚成立!
我公司暂时没有营业收入
就先不用记账报税了吧!
等我们公司有了业务再开始做账报税吧!
公司成立后,没有收入
就可以不做账不报税吗!
当然不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十五天内要设置账本,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
简言之,记账是必须的,报税也是必须的!
部分初成立的微小企业,为了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往往选择委托一些财务代理机构帮忙做账报税,而各种形形色色的代理机构所引发的行业问题也层出不穷,给众多中小企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1.各种不正规的代理机构帮助企业做账,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中小企业越来越多,对财务代理行业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但是真正符合代理资格的财务代理机构却很少!一些财务代理人员未经批准就自行组织团队承接财务代理的业务,有些财务代理人员甚至借他人的证件甚至无证从业。还有一些“兼职”一个人承接几百个企业的财务代理工作。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财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对企业本身的危害非常严重
一些“兼职”或者不负责任的会计师只是简单的据企业的业务单据做账,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会计师,从业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容易出现纰漏,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面对行业的如此局面,中港星在此提醒大家,委托代理机构做账报税是可以节约成本,但选择正规的代理机构非常重要!
1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帐,规范做帐报税,让您轻松应对国税局稽查。
2.为您提供电子、纸质档,双层保障。除总账套外,还有精细化账本(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三栏明细,多栏明细)。
3.行业不同,特殊申报,我们仔细研读行业法则法规。
4.专业会计,严格把控,无任何政策风险,法规风险。一层操作,2层审核,0风险。
5.超过40位财务税务专家以及中港星政策研究中心,及时建议和反馈。
重要!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新规,8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根据文件,小编对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了梳理,大家关注一下哦。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方法
(一)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同步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系统校验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规定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其他适用本公告的情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 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
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
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今天关于申报个税必须要手机号码吗,个税信息采集后多久可以申报的相关资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更多关于财税筹划的资讯请关注白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