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税务筹划公司
2023年, 9月29日, 星期五
  • 首页
  • 服务范围
    • 税务筹划
    • 注册公司
    • 知识产权
    • 代理记账
  • 收费标准
  • 新闻资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广州税务筹划公司
  • 首页
  • 服务范围
    • 税务筹划
    • 注册公司
    • 知识产权
    • 代理记账
  • 收费标准
  • 新闻资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2023年, 9月29日, 星期五
广州税务筹划公司
Home 税务筹划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进行税务登记吗,个体工商户不办税务登记证

by 财税顾问
2023年2月19日 上午4:36
in 税务筹划
A A
印花税计税依据含增值税吗?

相关知识TIPS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广州税务筹划公司哪家好

  个体工商户未纳入“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其税务登记仍按照原有的法律制度执行,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一、个体工商户不执行“一照一码”制度

  国家先后对企业、社会组织实行统一的社会社会代码制度,纳入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该改革制度未包括个体工商户。

  (一)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1)要求: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2)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社会组织“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关于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121号)(3)就社会组织等未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宜作如下要求:

  1.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对已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逐步完成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部门的全覆盖。

  2.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除上述(一)、(二)项情形之外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税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详见本专栏《个体经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4)一文,本文不再赘述。

  引用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经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白云专栏

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国税局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2-07-09

  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国税局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这里需要强调,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只有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去税务局申请。

  2、其他个人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条款,"其他个人"只有在出租不动产,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时,在缴纳增值税后可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对代开专票的最低金额,没有限制,但是对于最高金额,各地有限制标准。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将我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统一调整设定为百万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六)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为十万元。根据业务需要,也可适当提高代开限额,但最高不得超过百万元。"

  参考资料

  推荐于2017-11-22

  可以的,现在已经取消里了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因此,个体工商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白云网编辑推荐

  2016-06-20

  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国税局去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2016-06-22

  正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如果有业务需要,可以携带有关资料去税局,请税局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谢谢!

  2016-06-19

  月销售大于三万的可以代开,小于三万的只能开普票

个体工商户每年可以开多少额度的增值税发票?

  1、个体工商户开具发票金额是没有限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个体工商户在连续12个月内开具发票超过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到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连续12个月内销售收入:商业8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业5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各地对核定经营额的管理方式不一样,但开票张数没有限制是肯定的。

  现在多数税务部门都实行总额定税管理方式。举个例子:假如核定你10000元的营业额,你当月开的发票金额在10000元以下,那么按10000元缴税;如当月的开票金额超过10000元,按实际开票金额缴税。

  还有一种管理方式是实行票外定税,即先核定你每月应纳税额,需要发票的,再按开票金额补税。

  由于各地管理方式不同,建议你最好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或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1、个体户属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税务登记号,没有资格自己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因业务需要,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可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由税务部门代为开立。

  2、一般商业企业要交4%的增值税,工业企业要交6%的增值税,比如100元的货物交6%的增值税,也就是6元的税款,当即交给税务部门。

  3、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这样的税款不能进行抵扣(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销货方),注意机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单位有相应资格,通过密码进行输入,而一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有梅花防伪标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1、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体工商户一般每3月一年就成36万每个季度9万,一年就是36万


  今天关于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进行税务登记吗,个体工商户不办税务登记证的相关资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更多关于财税筹划的资讯请关注白云财税。

赞微海报分享

相关文章:

  1. 个体工商户还要办税务证吗?,个体工商户需要领取税务登记证吗?
  2. 广州金牛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啊,广州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 广州一般纳税人做账的具体流程有什么要求,广州企业报税流程
  4. 广州友利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啊,友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 如何利用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Tags: 税务筹划服务
Previous Post

代理记账包含哪些服务内容,代理记账属于什么服务类型

Next Post

企业税收热点问题解答汇总,关于税收问题

为您推荐相关资讯

怎样在网上注册公司?网上注册公司的流程需掌握!
税务筹划

股权转让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怎么避免交个人所得税

2023年3月30日 下午10:53
0
小规模公司注册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税务筹划

香港公司报税后怎么查询是否报税成功了,香港税单怎么看

2023年3月30日 下午8:52
0
增值税的合理筹划,增值税特点及筹划思路
税务筹划

哪些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年3月30日 上午9:24
0
2022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怎么核定
税务筹划

广州税务代理需要做哪些事情呢,不能从事税务代理的是

2023年3月30日 上午8:51
0
灵活用工可以解决企业哪些问题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能不能转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3月30日 上午2:51
0
怎样选择专业的北京税务筹划公司?
税务筹划

公司不正常做账报税会有什么后果吗,公司没有做账报税会怎么样

2023年3月30日 上午1:32
0

免费咨询
获取提案

税务筹划,代理记账
知识产权,注册注销
联系电话
专家顾问
  • Trending
  • Comments
  • Latest
通讯费的税务筹划

对公账户走账是不是必须开票?

2022年4月5日 下午11:17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表如何填?

更换代理记账公司麻烦吗

2022年4月7日 下午8:44
注册一个公司要多少钱?

离任审计多少钱?审计流程是怎样的?

2022年3月31日 上午10:44
注册餐饮公司?餐饮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注册个人工作室需要什么条件

2022年4月30日 下午4:57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务筹划的12种方法及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的12种方法及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

广州税务筹划怎么做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2023年4月28日 下午5:58
代理记账

广州代理记账服务是什么,服务流程有哪些?

2023年4月20日 上午9:23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哪个划算

2023年4月11日 下午4:07
2022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怎么核定

广州税务筹划公司哪家好

2023年4月10日 上午10:03

最新资讯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2023年4月28日 下午5:58
代理记账

广州代理记账服务是什么,服务流程有哪些?

2023年4月20日 上午9:23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哪个划算

2023年4月11日 下午4:07
2022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怎么核定

广州税务筹划公司哪家好

2023年4月10日 上午10:03
营改增后混业经营的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 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代理记帐多少钱

2023年3月30日 下午11:17

新闻资讯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

2023年4月28日 下午5:58
代理记账

广州代理记账服务是什么,服务流程有哪些?

2023年4月20日 上午9:23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哪个划算

2023年4月11日 下午4:07

分类

  • 代理记账
  • 企业服务
  • 公司注册
  • 公司注销
  • 注册公司
  • 税务筹划
  • 香港公司

站内导航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新闻资讯
  • 网站地图
白云财税

白云企业服务公司,主营工商注册、代理记账、企业变更、社保开户、工商年检、申请税控、申请一般人公积金开户,解决中小型企业疑难问题,加强各企业之间的业务互动,成为您身边的企业经营顾问。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新闻资讯
  • 网站地图

© 2009 - 2022 白云财税 - 粤ICP备14012229号 • 粤公安网备42011102004032号

  • Advertisement
  • 联系我们

© 2009 - 2022 白云财税 - 粤ICP备14012229号 • 粤公安网备42011102004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