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导读:记账报税中发票和收据的区别在企业的经营中,相信许多的朋友都接触到发票和收据两种这样不同的一个消费凭证,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非常常见,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那么
在企业的经营中,相信许多的朋友都接触到发票和收据两种这样不同的一个消费凭证,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非常常见,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那么发票和收据是什么呢?他们又存在哪些区别呢?接下来和白云财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发票
发票主要是在购销商品或提供及享受服务的时候,由出售方向购买方提供的一种签发文本,主要内容就是包含购买者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价格、质量等等一系列的内容。是企业会计记账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企业经济活动重要的商事凭证,还是财政、税收、审计等各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收据
收据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原始凭证,主要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首付款凭证,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性的收入证明,也被称为收条。
三、发票和收据的区别
收据主要是用于企业的往来款项,收据的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用于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发票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并且发票是只能从税务机关处进行购买,包含商品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两种发票。
发票和收据都是外来的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采购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票,银行转来的收款托运输部门运输货物时取得的运单等等。
以上就是对于在记账报税汇总发票和收据的区别,对于企业的记账报税来说,主要的区别就是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所以相对来说,收据的使用范围相对比较的小,发票对于企业的作用更大。
减税降费企业的“税筹”到底该如何操作?
2022“减税降费”大背景下,企业的“税筹”到底该如何操作?
现在市场行情好吗?这得仁者见仁,发家致富一大堆,破产倒闭也是一大堆。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吗?可能除了垄断类行业以外,怕是没有哪个行业不激烈吧?
所以,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企业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多,且压力来自于各方面,开源节流、保证资金链、提高发展效率,成为了企业的迫切需要。
2021年1月的时候金税四期就已经在开始部署了,这已经释放了信号,在大数据技术成熟且不断升级的情况下,税务监控绝对会越来越严格了。
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税负压力是一个绝对避不开的坎,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严重阻碍之一。特别是同行业当中,同样的市场激烈程度,同行的规模、营业额、收益等等都与自身相关,但税负压力方面低于自己的情况下,此消彼长之下,距离会被一步一步拉开。所以,找到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减税降费”大背景下,这一点尤为重要。
当“税务筹划”这个概念逐步被普及,有效的为企业降低了纳税金额的前提下,这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产生了可能。高质量的税收管理与筹划,不仅是让企业利润得到了提高,保证了利润上升的同时,还能让企业在市场存在不稳定因素时,有更大的把握面对不确定性。钱在手,心不慌!
通过在园区内注册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这些形式,将高利润高税负业务转移分包过来,让园区内的公司正常对外经营,即可享受当地园区内的有限公司奖励扶持政策。企业在当地正常经营,正常抵扣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扶持30%-80%。
同等纳税情况下,企业可以降低实际税费的12%-40%。对比企业自身的纳税额,计算下这当中的差异,这就是为什么,你的同行和你表面看起来差不多,实际利润却比你高得多的原因。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来了!12个增值税优惠问答请收好
1.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小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2.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我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
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
3.我是湖南长沙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长沙和武汉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武汉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武汉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4.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
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12.5万元(12.5=150÷12)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我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征税政策。请问,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
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6.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你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建筑项目的,按照同一预缴地涉及的所有建筑项目当季总销售额判断在该地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同预缴地的建筑项目,按照不同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今天关于报账用发票还是收据,发票与收据有什么区别的相关资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更多关于企业财税筹划公司的资讯请关注白云财税。
参考资料来源1:发票与收据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