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筹建期间,原始现金投资存入银行的利息,在财务上是否应做利息收入处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在筹建当年就会由于利息收入而进入获利年度了?如果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可否将
请问,在公司筹建期间,原始现金投资存入银行的利息,在财务上是否应做利息收入处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在筹建当年就会由于利息收入而进入获利年度了?
如果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可否将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开办费?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取得筹建期间验资款的利息收入应冲减开办费。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因此,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由于尚未开始生产经营,因此,当年不作为获利年度。
老师如果依照新的会计准则,开办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不是这样:借:银行存款;贷:管理费用——开办费(利息收入)呢?
对于企业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企业一般采取冲减开办费的处理方式。
那么,请问对于此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在税务上是否也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呢?是否需要就利息收入部分交纳所得税?
对于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一般认为如果利息收入较小的,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如果金额较大的,应按取得的利息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此,建议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按税务机关的意见执行为宜。
筹建期间取得电费专用发票可以正常参与抵扣吗
企业筹建期间取得供电公司开具的电费专用发票,请问可以正常参与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跟企业是否处于筹建期无关,因此企业交的电费只要其用途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问题
我公司在筹建期已发生了很多业务招待费,年底所得税汇算对业务招待费的要求是不超过收入的。0.5%及0.3%,开办期间可是没有收入的呀!不知在筹建期间无收入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在开办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也应该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限额列支规定,超过部分做纳税调整。
筹建期间所得税一般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因为筹建期间即未发生收入也未列支费用。所以筹建期间未取得收入一般并不涉及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会计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一次性列支开办费,此时企业一般已取得收入,开始生产经营年度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按超过当年销售收入限额比例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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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参考资料: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作帐务处理